得救

2022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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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波问: 是先有绝对谦卑和顺服?还是先得救?什么时候才有‘完全献给主的生命’?


很好的问题。我要从两个角度来讲。从我对耶稣的话的理解来讲,和从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讲。

首先,从我对耶稣的话的理解来讲。路加十四章耶稣先讲了宴席的比喻,后讲了若不能爱主多于爱家人,就不能作祂的门徒 (26节), KJV译本的翻译是:he cannot be my diciple,耶稣的意思是说,他不配。这两个比喻有关联的,主人摆好宴席,要邀请一位刚刚结婚的人,那人拒绝了。说明那人把对家人的爱放在爱耶稣上面了,可想而知那人不会作耶稣的门徒 (就是现在的基督徒)。 我的理解是,耶稣要的是,我们 All-in。比较苛刻的!我们想好了信主后,要为主受苦吗?

得救与作主的门徒是一回事。耶稣在这两个比喻中是想说,我们有没有立志作祂的门徒?就好比一对新人在步入婚姻前,有没有立志要履行婚约的承诺?我觉得得救的时候,决志跟随主是委身的。一个信徒不可能今天信主,明天不信主,而应当天天信主。

能做到决志,算是一种“谦卑和顺服”的表现,但还不完全明白“绝对谦卑和顺服”。因为,得救的时候,一方面,我们把我们里面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,就是说,我们不顺服罪性去行事。另一方面,在我们里面的主的生命好像种子一样才撒在土地里,我们还会被诱惑去犯罪,主的生命在长大过程中不断经历打击。“绝对谦卑和顺服”应该是在我们里面的主的生命长大后的结果。

在得救的时候,就有“完全献给主的生命”,这里,“完全”说到“立志”,并不是“完全地谦卑,我们里面没有一点自我的影子”。

其次,从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讲。我在国内受洗的时候,传道人对受洗非常严肃地。他问我,要是因信仰关监狱的话,你可以吗?我为此挣扎了一年。这件事也影响到我对“作门徒”的看法。现在的潮流似乎是,慕道友只要受耶稣的爱感动,马上决志,随后受洗。现在的潮流似乎是,先把人带进基督教,成为圣洁是信主后的一个过程。不必在慕道的时候,跟人讲清楚作门徒是要比爱家人更爱耶稣。受洗成了一个仪式,失去了本来有的味道。不少慕道友是糊里糊涂地受洗, 真的不明白“完全献给主的生命”是什么意思。